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业务 > 对公贷款产品 > 金汇·固定资金贷款
  • 金汇·固定资金贷款

      产品定义:

      本行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

      产品特点:

      贷款期限长、贷款支持金额大、专款专用、分期偿还。

      准入条件:

      依法设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符合国家对项目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信用等级在BB级(含)以上;借款人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不利未决诉讼;符合本行行业信贷政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扩散融资、反逃税和制裁风险管理,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等信贷政策制度规定;项目资本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借款用途以及还款来源明确,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适用客群: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

      授信额度: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借款人实际偿债能力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授信额度。

      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10年。确需办理期限超过10年贷款的,应由总行审批或执行总行授权书相关规定。

      执行利率:

      综合考虑贷款风险、目标利率、市场竞争等因素,合理进行利率定价,年利率最低达2.91%。

      贷款用途:

      借款人在经营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的建设、购置、改造等行为。

      担保方式:

      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及不同担保方式灵活组合。

      支付要求:

      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单笔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某一交易对象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以及监管部门和本行要求采用受托支付的其他情形,采用受托支付。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应实行本金分期偿还,还本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每年两次。确需降低还本频率的,经该笔贷款有权审批行审批,还本频率最长可放宽至每年一次。其中,对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项目经营产生收入的项目,首次还本日期应不晚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1年且不晚于项目建设期加2年(按孰短原则掌握)。

客服热线:0471-96688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利西街1号农金大厦下载专区:网银向导

版权所有: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ipv6 支持IPv6

网站地图网站声明 人才招聘友情链接

手机银行

手机银行

微信银行

微信银行

利农商城

利农商城

金牛微贷

金牛微贷

蒙ICP备2025027624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2038号

客服热线:0471-96688

网站地图网站声明人才招聘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利西街1号农金大厦

版权所有: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IPv6

蒙ICP备2025027624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2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