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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汇·委托贷款
产品定义:
委托人(法人客户或非法人组织)提供资金,由本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
产品特点:
资金专款专用,担保方式灵活多样,业务开展流程规范,银行充当信用中介作用,不承担贷款信用风险。
准入条件: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不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禁止类、限制类行业;委托人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行为,不得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营贷款业务机构。
适用客群:
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授信额度:
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业务期限:
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贷款利率:
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贷款用途:
应有明确用途,资金用途应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宏观调控和信贷政策。
担保方式:
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支付要求:
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还款方式:
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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