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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汇·项目贷款
产品定义:
本行发放的符合项目融资贷款特征的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特点:
专项支持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期限长达10年,匹配项目回款周期;担保方式灵活多样。根据项目资质及行业政策提供差异化定价。
准入条件:
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适用客群: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
授信额度: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借款人实际偿债能力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授信额度。
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十年。确需办理期限超过十年贷款的,应由总行审批或执行总行授权书相关规定。
执行利率:
综合考虑贷款风险、目标利率、市场竞争等因素,合理进行利率定价,年利率最低达2.91%。
贷款用途:
借款人在经营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的建设、购置、改造等行为。
担保方式:
根据客户情况,可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或多种担保灵活组合方式。
支付要求:
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单笔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某一交易对象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以及监管部门和本行要求采用受托支付的其他情形,采用受托支付方式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实行本金分期偿还,还本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每年两次。确需降低还本频率的,经有权审批行审批最长可放宽至每年一次。其中,对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项目经营产生收入的项目,首次还本日期应不晚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1年且不晚于项目建设期加2年(按孰短原则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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