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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丰·富民贷
脱贫致富不用愁,金丰富民解您忧
一、产品简介
“金丰·富民贷”:是指内蒙古农商银行面向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信贷产品。
二、产品特点
定位精准:专门面向内蒙古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将金融资源精准聚焦到最需要支持的脱贫户,实现持续增收与稳定脱贫,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额度灵活:充分考虑脱贫户不同家庭生产经营规模与资金需求差异,提供与之适配的贷款额度。
利率优惠:为减轻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融资成本,5万元(含)以内部分享受财政全额贴息政策。其他贷款执行较为优惠的贷款利率。
三、产品要素
(一)支持对象。本产品适用于辖内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二)贷款用途。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三)贷款金额。依据客户的生产经营需求合理确定,最高可贷60万元。其中:5万元(含)以内部分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四)贷款期限。根据借贷户经营项目生产周期相匹配,政策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他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
(五)还款方式。政策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按年结息、到期还本,支持多次部分还款。其他贷款可灵活选用按月(季、年)还息、到期还本或协议分期偿还本息等还款方式。
(六)贷款利率。
1.政策性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利率按同期LPR基准利率执行。
2.除政策性小额信贷外的贷款,贷款利率上限原则上不超过同期LPR利率上浮100个基点。
(七)担保方式。政策性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以信用方式发放。其他贷款以保证、抵押、质押或多种担保组合方式为辅。
(八)申贷条件。年龄在18(含)—65周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办贷流程
(一)贷款申请。各地区政府脱贫管理部门;内蒙古农商银行各地区营业网点。
(二)申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
2.婚姻证明材料:单身声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3.资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等;
4.收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流水等;
5.本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时限。主要采取线上+线下办贷方式,最快当日下款。
温馨提示:
1.具体额度和利率等以本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本产品不收取贷款利息以外的附加费用,拒绝贷款中介及电信诈骗。
3.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不得用于其他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投资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
4.具体授信、用信等事宜以本行相关制度及要求为准。
5.详询客服热线0471-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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